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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光与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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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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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由于光的照射,借助于光,人们才能看到物体的色彩,白光通过三棱镜色散,可成为红、橙、黄、绿、青、蓝、紫七种单色光
- 其中颜色也会汇聚成过渡到到另一种颜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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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光混色
- 混合后的色光相加、能量相加、越加越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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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彩因素
- 生理因素人在接受色彩的的过程中,由于眼睛的作用,客观的色彩在知觉判断中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偏离。
- 明度适应当眼睛由暗处突然进入亮处或从亮处突然进入暗处时,眼睛需要对明度变化进行适应
- 色幻觉色幻觉俗称残相,是指当眼睛较长时间凝视某一形状的色光后,若将视线快速移到白色(或浅色)物体上,视觉会出现形状相同,色彩呈现原色光补色的现象
- 补色现象在对比条件下,通过一种色彩而获得该色彩的补色印象,即补色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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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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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彩色
- 黑
- 白
- 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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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彩色
- 红
- 橙
- 绿
- 蓝
- 紫
- 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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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彩的一些特殊命名
- 可自由想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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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物体与物体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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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概念
- 我们日常所见到的非发光物体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。一个物体的色彩由它的表面和投照光两个因素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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颜色的混色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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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原色混成二次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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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色
- 红色
- 蓝色
- 黄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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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特点
- 它们中的任何一色与有彩色当中的任何色配合都是调和的
- 如两色发生矛盾冲突时,经常采用无彩色来使之达到互相连接,调和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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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色
- 二次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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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
- 二次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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橙色
- 二次色
- 以此类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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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
- 色彩是以色光为主体的客观存在,人产生这种视象感觉基于三种因素:光、物体对光的反射、人的视觉器官眼睛
- 光的作用与物体的特征,是构成物体色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,它们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。只强调物体的特征而否定光源色的作用,物体色就变成无水之源;只强调光源色的作用不承认物体的固有特性,也就否定了物体色的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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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度
- 指色彩的明亮程度。各种有色物体由于它们的反射光量的区别而产生颜色的明暗强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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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种情况
- 一是同一色相不同明度,如同一颜色在强光照射下显得明亮,弱光照射下显得较灰暗模糊
- 二是各种颜色的不同明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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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度
- 色彩的纯净程度,它表示颜色中所含有色成分的比例
- 含有色彩成分的比例愈大,则色彩的纯度愈高,含有色成分的比例愈小,则色彩的纯度也愈低
- 可见光谱的各种单色光是最纯的颜色,为极限纯度
- 当一种颜色参入黑、白或其他彩色时,纯度就产生变化